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三、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如:电梯、安全附件等。四、内容1、建立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在投入使用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制度,在有效期前 1 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 新的也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新的也要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出厂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参加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公司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6、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应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加强设备检查,确保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在有效期使用。严禁超压、超温等超参数使用,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防止事故发生。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记录等。8、设备异常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9、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0、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工作,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检验,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