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一)重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积极开展 VOCs 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排放标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印发了《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和《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并将重点行业 VOCs治理纳入《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截至 2017 年 11 月底,全省 17 市需整治 156 家石化企业,其中 1家长期停产、1 家正在建设,141 家已完成整治,其他 13 家已停产整治; 全省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共 2119 家,已配套 VOCs 污染防治设施企业共 2038 家,其他 81 家长期停产或停产整治。二是发布实施了山东省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为进1一步依法依规治污提供了依据。我省印发了《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分 3 步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以及铝型材工业等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四是针对橡胶生产、制革、废塑料加工、板材加工、汽修喷涂等 VOCs 排放源开展了摸底调查。7 个传输通道城市已完成本地 VOCs 排放清单编制,其余 10 个城市正在积极推进。全省所有加油站完成了二级油气回收,其中位于设区城市主城区内的 3104 座完成了三级油气回收改造。2017 年,全省关停“散乱污”企业 8.4 万余家。2016 年PM2.5 、 PM10 、 SO2 、 NO2 平 均 浓 度 比 2013 年 分 别 下 降32.7% 、25.0%、50.7%和 20.8%。2016 年 SO2、NOx 排放量比2013 年分别下降 31.0%、25.6%,(二)VOCs 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当前,我省以 PM2.5居高不下和 O3浓度逐年升高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逐步显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2013-2015 年)行动计划》、《二期(2016-2017 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虽持续改善,但 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远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时,我省臭氧浓度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与2013 年相比,2016 年我省 O3浓度(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90 百分位数)上升 9.6%;2016 年,17 个设区市中有 14 个市2O3浓度超过或接近国家二级标准。据国家初步测算,我省VOCs 排放量大且居于全国前列,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由于 VOCs 排放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且部分 VOCs 会产生恶臭异味,成为制约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瓶颈,迫切需要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工作。二、总体要求与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按照“树立一个理念、围绕三条主线、落实六大责任、实施九大措施、实现一个目标”的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实施 VOCs 与 NOx 协同减排、点源与面源协同减排、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因地制宜,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标本兼治,分业施策,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突出重点行业 VOCs 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 20%。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三、治理重点(一)重点行业。各市要开展 VOCs 排放调查工作,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确定本地 VOCs 控制3重点行业。各市应基于自身产业结构特征,结合筛查的重点排放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