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ity gas engineering GB 50028— 2006 2006-07-12 发布 2006-11-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疫 总 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ity gas engineering GB 50028— 2006 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施行日期:2006 年 11 月 1 日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2006 年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51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28-2006,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2.1(1)、3.2.2、3.2.3、4.2.11(3)、4.2.12、4.2.13、4.3.2、4.3.15、4.3.23、4.3.26、4.3.27(8、10、11、12)、4.4.13、4.4.17、4.4.18(4)、4.5.13、5.1.4、5.3.4、5.3.6(7)、5.4.2(1、3)、5.11.8、5.12.5、5.12.17、5.14.1、5.14.2、5.14.3、5.14.4、6.1.6、6.3.1、6.3.2、6.3.3、6.3.8、6.3.11(2、4)、6.3.13、6.3.15(1、3)、6.4.4(2)、6.4.11、6.4.12、6.4.13、6.5.3、6.5.4、6.5.5(2、3、4)、6.5.7(5)、6.5.12(2、3、6)、6.5.13、6.5.19(1、2)、6.5.20、6.5.22、6.6.2(6)、6.6.3、6.6.10(2、5、7)、6.7.1、7.1.2、7.2.2、7.2.4、7.2.5、7.2.9、7.2.16、7.2.21、7.4.1(1)、7.4.3、7.5.1、7.5.3、7.5.4、7.6.1、7.6.4、7.6.8、8.2.2、8.2.9、8.2.11、8.3.7、8.3.8、8.3.9、8.3.10、8.3.12、8.3.14、8.3.15、8.3.19(1、2、4、6)、8.3.26、8.4.3、8.4.4、8.4.6、8.4.10、8.4.12、8.4.15、8.4.20、8.5.2、8.5.3、8.5.4、8.6.4、8.7.4、8.8.1、8.8.3、8.8.4、8.8.5、8.8.11(1、2、3)、8.8.12、8.9.1、8.10.2、8.10.4、8.10.8、8.11.1、8.11.3、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10.2.7(3)、10.2.14(1)、10.2.21(2、3、4)、10.2.23、10.2.24、10.2.26、10.3.2(2)、10.4.2、10.4.4(4)、10.5.3(1、3、5)、10.5.7、10.6.2、10.6.6、10.6.7、10.7.1、10.7.3、10.7.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0 至 2001 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指已经局部修订后的 1998年版本)进行的全面修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城镇燃气行业生产企业、设计院和相关生产厂等有关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共分 10 章和 7 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用气量和燃气质量、制气、净化、燃气输配系统、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燃气的应用等。规范修订工作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了适应西气东输工程中城镇燃气工程的急需,对总则、用气量和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三章先行修订,已于 2002 年 8 月完成报批并经建设部批准颁布实施;第二步修订内容为其余七章,是这次送审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在用气量的计算中,扩大了用气范围(有条件时,应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燃气汽车用气量);删除了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用气量指标;提出了采暖用气量的计算原则。 2、在燃气质量中,补充和调正了对天然气的质量要求;对采用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提出了质量安全指标;进一步提出了对燃气加臭的标准。 3、在制气和净化中,围绕人工煤气生产,主要补充了二段发生炉制气、轻油制气、天然气改制、一氧化碳变换和煤气脱水,并对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分类等级等规范条文进行了修订。 4、在燃气输配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