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1 目的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3 职责3.1 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3.2 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4 工作内容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4.2.2 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4.2.3 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5 记录表单5.1《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附录 A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设备名称编号使用部门本次检修日期上次检修日期本次检修人员验收人员部 位检 修 项 目周 期完成情况用钢丝绳检查: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六月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丝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内。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一年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链条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一年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葫芦检查:1、吊钩无裂纹、无变形。六月 2、润滑油充分。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一年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 拉长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滑轮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六月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4、润滑油充分。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无裂纹、无显著局 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一年夹头卡环等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六月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