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防火责任签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双方签约如下:一、甲方责权:1、 领导指导乙方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给乙方提供所需的安全生产资金和物品。2、 督促检查乙方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听取乙方汇报并及时处理。4、 根据乙方的表现,做出奖励或处罚。5、 承担本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6、 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告知乙方。二、乙方责权:1、 在甲方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督促检查各车间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及时向甲方汇报安全工作情况。4、 承担本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5、 向甲方申请安全资金和安全用品。6、 向各车间传达安全生产动态。7、 对甲方违章指挥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拒不修改,乙方可拒绝执行并越级反映。本责任签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签名)(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