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热电安〔2017〕56 号关于修订《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二届 第 13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大唐集团党制〔2015〕5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15〕47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大唐国际制〔2016〕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 文 件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工作规定》(大唐国际制〔2016〕17 号)以及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互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组织对《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根据张家口热电公司岗位变动情况,对以下岗位责任制进行了修订:1.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2.安全监察部部长助理3.设备工程部汽机副点检长4.燃料管理部燃料质量检验高级主管5.财务部会计高级主管6.人力资源部业绩考核主管7.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二)根据大唐国际安全生产检查自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应急能力建设外审评估提出问题,对责任制如下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1.明确了经营副总经理的应急管理职责。2.明确了“后勤、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经营副总经理归口管理。3.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危急事件下的职责分工。4.组织对与公司存在多种经营管理的食堂、物业公司责任制进行了修订,纳入一体化管理。5.组织对大唐国际下花园发电厂张家口热电公司项目部、天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热电公司项目部,两个长期外委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修订,纳入一体化管理。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原《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张家口热电安〔2016〕35 号)同时废止。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附件:1.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2.大唐国际下花园发电厂张家口热电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天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热电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张家口电力实业公司张家口热电公司食堂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公司张家口热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 年 9 月 14 日附件 1: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热电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二届 第 13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 张家口热电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本级安全生产抄送: 园电项目部,诚瑞达物业,大唐环境.总经理工作部2017 年 9 月 14 日印发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张家口热电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张家口热电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第三条 张家口热电公司各部门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张家口热电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张家口热电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第六条 本制度依据以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