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盖章)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盖章) 项目名称: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一.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1.1 协议适用范围 1.1.1 本制度适用于乙方违章处罚管理;1.1.2 适用于内组织施工商实施的,对施工过程安全监管的项目(如:房屋改造,厂商维保、施工等)。1.2 定义 1.2.1 承包商:工程项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供应商、外包商等,以下统称“承包商”。 1.3 甲方各部门职责 1.3.1 采购部或 EHS 部门负责将本制度的处罚事项及条款传达给乙方,并要求其在《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盖章确认。1.3.2 施工项目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审核、批准;c 负责将审批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送达给乙方,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并将最终的处罚结果通知《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提出、审核、批准人员。1.3.3 施工区域负责部门 a 负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作对接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生产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4 EHS 部a 监督巡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的,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并提交相关部门会签审核; b 负责确认《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中具体的安全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 1.3.5 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有权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同时可根据本协议开具《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提交相关部门会签审核。 1.3.6 财务部 负责接收乙方的罚款,并出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1.3.7 警卫 在各部门对乙方提出并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或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提出处罚时,如果乙方与本公司人员发生冲突,警卫负责采取强制措施将相关的施工人员逐出厂区。1.4 外来承包商违章处罚流程 1.4.1 项目负责部门、区域负责部门、安全、其他部门(以下简称“违章提出部门”都有权提出并制止承包商的违章行为,可根据本协议有权开具《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 1.4.2 违章提出部门应收集承包商的相关违章证据,主要途径有:a 以照片、录像资料等形式记录承包商当时的违章行为; b 以现场证人证言为证据,现场证人须 2 人(含以上。 1.4.3 违章提出部门认真填写《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的相关信息,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1.4.4 安全 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安全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制度确定违章事项与罚款金额。 1.4.5 区域负责部门对违章提出部门提交的《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处罚事项审核,并根据公司制度确定违章事项与处罚金额。 1.4.6 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确认相关承包商信息,并对已填信息进行审核。 1.4.7 工厂负责人对《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进行批准。并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处罚信息传达给承包商,并监督、督促其缴纳罚金。 1.4.8 承包商凭《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至财务部缴纳罚金,并取得财务部收款凭证。 1.4.9 财务部接收承包商的相关罚金,并开具收款的凭证交缴款人。 1.4.10 承包商将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复印件交项目负责部门,由项目负责部门通知违章提出部门、审核部门罚款成功/失败。 1.4.11 承包商拒不缴纳罚款的,由项目负责部门暂停其施工;违章提出部门和审核部门等都可通知财务部门延期付款。 1.4.12 EHS 部收集存档《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并进行统计,并将此作为承包商考评的重要依据。 1.4.13 《工程检查整改处罚单》由 EHS 部进行存档保存。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 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资质相符合。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