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甲方: ( 班组长 )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徐和委 ( 班组工人 ) ,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清单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4、落实班前讲话活动,在班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简明、实用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将讲话现场录像,定期提交项目部安环部归档留存。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12、因现场管理控制不严或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建筑、车辆、机械损坏的,施工队伍须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损失费用。二、乙方责任清单1、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穿戴劳保防护用品。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及时纠正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文明施工,不酒后上岗,不在施工现场吸烟,不随地乱扔垃圾。4、施工中出现恶心、头晕、视野模糊等身体不适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5、应定期特别是起吊前要对以下部件进行检测: 1)电路线缆是否破损。 2)开关、刹车是否灵活可靠。 3)钢丝绳/吊带磨损程度是否需要更换4)吊钩、保险扣是否能正常工作5)轨距、轨道平整度是否发生变化6、重物起吊后应平稳缓慢地运行,如果还需要反向移动,则要等起吊物完全平稳后再进行操作。7、不得将起重物在空中停留,起重物禁止从其他工作人员头顶越过。8、坚持“十不吊”原则,即: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9、起吊作业影响范围内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行。10、必须按要求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