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用 工 单 位: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部 (简称甲方)提供劳务班组: (简称乙方) 甲方在施工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工程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紧“”密配合,达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双方协商签定承包指标协议书如下:一、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施工人员合计总数计 人。 二、乙方除执行合同条款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三、规定: 1、各班组应按规定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且每旬应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向项目经理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2、班组对新进场的工人要造花名册,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每周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四、安全生产指标: 1、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 1.2‰。 2、无发生火灾与机械伤害事故;3、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安全活动考核指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100%;五、安全生产纪律:“”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 三宝 (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罚款 100 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 100 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1000 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 100 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并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公司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 200-500 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 100 元;私接电线的罚款 200 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违者处罚 100 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予罚款 200 元。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罚款 100 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 100 元罚款。 以上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罚款从各班组工资中扣除。甲方代表: 乙方: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