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碧桂园 6·24 混凝土坍塌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导入碧桂园盲目赶工催进度,压缩工期,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上海市奉贤区安监局惨痛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事故概况1事故原因分析2目录CONTENTS安全启示4事故责任处理3事故概况第一部分项目概况海湾碧桂园项目位于海农路、海兴路,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 75138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3293 平方米。工程包含 7 栋 18 层的单体建筑( 5#-6# 、 8#-12# ),一栋 4 层建筑( 13# ),一栋一层建筑( 31# )和一栋 6 层建筑( 32# )。32 号楼(实际功能为售楼处)为事故发生工程,设计为 6 层装配式建筑,事故发生部位在 5 层与 6 层的南侧挑空部位。海湾碧桂园项目 32# 楼为 6 层框架结构建筑,局部地下室(水泵房)挖深 3.5 米,南北长度 71.6 米,东西宽度 25.8 米, 1 层层高 4.5 米,其余楼层 3.6 米,总高度 22.5 米,总建筑面积 10598.89 平方米。 2018 年 4 月 4 日, 32# 楼挖土正式施工, 4 月 14 日基础结构完成。 6 月 10 日,开始搭设该区域 7-9/C-F 轴五层与六层挑空部位的模板支架,高度 7.2 米。 6 月 17 日,开始吊装叠合板。 6 月 22 日,开始板面钢筋施工。 6 月 24 日上午 6 时 30 分,开始对 6 层顶板浇筑混凝土,由北向南浇筑,当天下午 16 时 35 分,浇筑到 7-8 轴间的 F 轴梁时,发生模架坍塌。事故发生经过6 月 24 日 6:3016 月 24 日 14:00234开始对 32# 楼 6 层进行混凝土浇筑。共 13 个人负责具体的施工作业,其中 1 人在楼下放料,12 人在楼层上作业泵车移位到了 32#楼的西南角继续作业(在浇筑完整个 6-F轴与 9-A 轴北侧部分后,泵车大臂无法覆盖到剩余部位)6 月 24 日 16:30在 7 、 E 轴位置先堆一部分混凝土,再将这些混凝土往 7-8 、F 轴方向推匀过去(泵车大臂仍无法覆盖到剩余部位)6 月 24 日 16:35当混凝土振动棒振捣 7-8 轴间 400mm×1300mm 的 F轴混凝土梁时,该区域钢管支撑发生变形坍塌,叠合板和混凝土伴随坍塌滑落。当时坍塌区域有 10 名泥工班组作业人员,有 6 人直接被叠合板掩埋, 4 人及时逃出受到了轻微擦伤。现场勘查:该区域 7-9/C-F 轴的模架发生坍塌,坍塌面积约为 15m×14m=210 ㎡,坠落高度约 7.24m 。事故后果(一)人员伤亡情况1 人死亡, 2 人重伤, 7 人轻伤(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213 万元(其中死者赔偿款 148 万元,医院医疗费 65 万元)事故原因分析第二部分直接原因部分主梁、次梁梁底未按 “梁底每根立杆承担 0.24m3 混凝土的体积”的原则布置梁底立杆。支模架的构件搭设未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DG/TJ08-16-2011 )的规定执行,水平杆、剪刀撑局部缺失、扫地杆全部未设。由于以上诸多问题的存在,当混凝土由西向东浇至于 7-8 轴间400mm×1300mm 的 F 轴时,该梁底扣件失效,梁底立杆失稳,而后梁侧立杆扣件失效,立杆失稳。 F 轴梁段垮塌进而拖动该梁西南已浇区域近 210 ㎡的模架坍塌。未按标准施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1. 建设单位盲目赶工催进度,压缩工期。上海公布了 6 月份奉贤碧桂园坍塌事故的调查结果:碧桂园盲目赶工催进度,压缩工期,是事故的间接原因。建设单位为完成 32# 楼 6 月 30 日结构封顶的预期目标,在受到停工影响( 3 月 21 日至 4 月 4 日被安质监站责令停工)后未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反而要求施工单位以进度为先,导致模架在尚未完成验收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浇筑。可以说,盲目赶工催进度,任意压缩工期,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关于压缩工期住建部发文: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工期。加大工期定额实施力度,杜绝任意压缩合同工期行为。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 30% 。超过 30% ,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建筑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