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北京喜隆多购物中心火灾( 2013 )2013 年 10 月 11 日凌晨 2 时许,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 13号喜隆多购物中心的麦当劳杨庄餐厅内,因甜品操作间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器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经灾后测算,该中心过火面积共计3800 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 1308 万元。同时,在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警官牺牲。北京喜隆多购物中心火灾( 2013 ) 庭审纪实2016-12-12 宣判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 1 号楼“ 12·1” 重大火灾事故 2017 年 12 月 1 日 3 时 53分,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 号的君谊大厦 1 号楼泰禾“金尊府”项目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 10 人死亡,5 人受伤,过火面积约 3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 2516.6 万元 失火原因:烟蒂引燃室内堆积的可燃物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 1 号楼“ 12·1” 重大火灾事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安排施工人员集体住宿擅自要求消防施工单位拆改楼内消防设施、排放楼内消防水箱内的消防用水,致使消防设施失效木板、纸板、泡沫板等可燃物堆放在消防电梯前室内消防电梯前室内吸烟海因里希法则129300无数天津泰禾锦辉公司(余敦成)君谊大厦项目林暾:总经理王琛:机电经理张兵:工程总监于扬:副总经理白金玉:水暖工程师王旭东:精装工程师步贺源:室外装修负责人百合公司:样板间精装修星河公司:园林景观工程三立公司:园林铁艺工程天津市祥捷机电公司:消防分包工程上海至诚环境服务:保洁张玖:项目经理李阳春:天津负责人左凌:现场施工负责人王付成:施工队负责人李志民:管道改造施工工人万良萍:保洁员隗三保:保洁员邵凤根:失火罪张永照:失火罪陈聚友:失火罪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38 层: 7 人(星河)39 层: 19 人 百合公司: 8 人( 1死) 星河公司: 2 人 三立公司: 8 人 +1友人北京大兴区“ 11.18” 重大火灾( 2017 )2017 年 11 月 18 日 18 时 09 分左右,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一幢建筑发生火灾。事故造成 19 人死亡、 8 人受伤。火灾原因为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铝芯线故障所致电缆未穿管,直接覆盖在聚氨酯材料内安全载流量不足负载功率的要求电缆与断路器不匹配冷库装修使用易燃的聚氨酯材料未设置防火分隔和独立的安全出口公寓二层窗外设置障碍物北京康特木业(张朝芳)实际控制人:樊兆田北京工美建筑装饰(王进忠)原始承租人,无设计,非法改建冷库非法承租改建聚福缘公寓,委托冯吉宝管理北京科辰装饰(范振坪)冷库保温,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北京众义乐商贸(杨武昌)销售冷库给无设计图单位,使用无资质人员冷库改造工人(无资质)李波李振王震李永岩单敬富制冷设备安装工人(无资质)杨玉昌张勇韩彪保温工人叶佐浩340万310万310万合伙人王华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什么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何为“责任”:① 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② 没有做好分内事而承担的过失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第二条: 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第五条: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主体:任何单位和成年人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第十六条: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