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一、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危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1 、楼层临边未设置临边防护正确做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4.1.1 规定: 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2 、楼梯未设置临时扶手正确做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4.1.2 规定: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3 、低于 800mm 的窗台未设临边防护正确做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4.2.6 规定: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 800 ㎜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4 、阳台未设临边防护正确做法×√5 、电梯井洞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做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4.2.2 规定: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m ,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50 ㎜,并应设置挡脚板。同时井道内应每隔 10m 且不大于 2 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6 、预留洞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做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4.2.1 第 2 款规定: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 25mm ~ 500 ㎜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第 3 款规定: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 ㎜~ 1500 ㎜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7 、后浇带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做法×√二、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危害:触电伤害、电气火灾1 、非透明断路器、熔断器前未按规定设置隔离开关×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8.2.2 第 3 款规定: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2 、开关箱门损坏、缺失不及时修复或更换×3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按规定连接 PE 线(保护零线)×4 、“一漏多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JGJ46-2005 ) 8.1.3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 电设备(含插座)。 5 、电焊机二次侧未装触电保护器(或接线不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9.5.3 规定: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6 、电焊机二次线随意接长不做绝缘处理×7 、私拉乱接××漏保上端接电不用插头8 、机械设备金属外壳不按规定做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JGJ46-2005 ) 5.2.1规定: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9 、碘钨灯设置高度低于规范要求,金属后盖未按规定连接保护零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46-2005 ) 10.3.1 规 定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10.3.2 规 定 : 室 外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 ,室内 220V灯 具 距 地 不 得 低 于2.5m 。 10 、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磁炉私拉乱接11 、电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9.5.5 规定: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三、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危害:坍塌、高坠、物体打击1 、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 )连墙件数量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 )连墙件与内外侧立杆只有一处连接点。×√2 、落地式脚手架基础不做处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 7.3.3 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