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的通知应急〔2022〕34 号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部管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已经应急管理部2022年第 10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2022 年 4 月 26 日- 2 -“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应急管理标准化是新时期应急管理战略性、引领性、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标准化战略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任务,不断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标准化与应急管理的全面融合,努力构建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为全面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推进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技术支撑。(二)基本原则。——改革引领、统筹发展。深化落实机构改革战略部署和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善标准化体制和机制;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化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作用;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守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 3 -——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聚焦发挥标准化在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推动实用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化成果,加快急需短缺标准立项报批,提升标准供给效率。——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技术把关、业务主管司局和单位分工负责、标准化归口司局统筹协调机制作用,紧盯应急管理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分类稳妥推进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标准制修订,进一步细化规范标准制修订职责,强化设备、设施、场所、人员及过程安全管理,筑牢应急管理标准“护城河”工程。——整合资源、系统推进。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下,深化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战略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标准化重大问题。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提出相关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专业作用,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试点示范、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工作。(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应急管理标准供给更加充分,标准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领域的强制性标准覆盖范围进一步得到扩展。标准制修订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的科学性、- 4 -先进性和适用性明显提升,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和国际交流成果显著,标准化对安全发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支撑保障效益凸显。二、主要任务(一)健全优化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以建立完善“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强标为主、强推互补”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为目标,统筹扩大强制性标准规模。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强化标准的评估复审、精简整合。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依法依规研制发布强制性标准。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支持科学成熟、适用性强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健全优化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框架图- 5 -(二)加快推进急需短缺和重要标准制修订。循序渐进务求实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加强统筹,集中力量加快修订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