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干安全工作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教育教学全程责任制,现由学校与安全专干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履行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学校安全专干负责学校安全和治安的具体工作,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2、每学期初拟订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计划,提出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期末做好安全治安工作总结。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本校安全及治安工作情况。4、负责处理学校的各种治安事件和安全事件,对需要交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的,及时与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并协助处理。5、在中午及下午放学时间巡视学校周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和管理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及治安环境。6、负责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品卫生及课外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7、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8、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9、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至20**年9月1日。主管副校长(签字):安全专干(签字):**小学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