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公告 2019 年 第 28 号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2019 年 7 月 23 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24 日印发 附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序号污染物名称CAS 号1二氯甲烷75-09-22三氯甲烷67-66-33三氯乙烯79-01-64四氯乙烯127-18-45甲醛50-00-06镉及镉化合物—7汞及汞化合物—8六价铬化合物—9铅及铅化合物—10砷及砷化合物— 注: CAS 号(CAS Registry Number),即美国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 CAS)登记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化学物质分配的唯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