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UDC 621.3-78 :622 .8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 6- 87 司片之山开q由 与 播 宫.“。” J 乙矛出 臼巳F- 1 ~、 卜又 I 目. u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 Oil immersed electrical apparatus0o"1引言 1. 1本标准适用于充油型电气设备. 1.2充油型电气设备除须符合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3836. 1-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2名词术语 2. 1充油型电气设备、” 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2. 2油 符合GB 2536- 81《变压器油》要求的矿物油。3结构要求 3. 1充油型电气设备须制成固定式设备. 3.2电气设备的外壳须能有效地阻止外部灰尘或潮气的侵入,并须能排出从油中释放出来的气体或蒸气. 3.2.1外壳防护等级须不低于IP43, 3. 2. 2外壳须设有排气孔和排油孔.对于额定容量不大于 1kVA, 额定电压不大于 380V 和断路容量不超过 25kVA 的小型开关,可不设排气孔和排油孔。 3. 2.3外壳设有排油孔时,排油孔螺栓塞须至少旋入 5 扣,并须保证对油的密封性能. 3. 2.4外壳设有排气孔时,排气孔的防护等级须不低于IP41, 3. 2. 5外壳的密封零件,如衬垫、密封圈等 ,须采用耐油材料制成 . 3. 3外壳连接、电气连接和机械连接所用的螺栓、螺母以及排油、注油的螺栓塞等均须有防松措施。 3. 4电气设备须设有油位指示器,油位指示器须符合 3. 4-1- 3-4. 4 款的要求。 3. 4. 1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允许的最高油位和最低油位须有易于观察的标记 ,并须考虑温度的影 响 。 3. 4. 2当油位指示器损坏造成内部油液外流或泄漏时,须能保证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最低油位 。 3. 4.3透明件须在油的长期作用下,不致损坏、变形和降低透明度. 3.4.4观察窗须是坚固的、便于更换的油密封结构,并须设置在不易受到外力冲击的位置。 3. 5在注油时必须倾斜的外壳 ,其内表面须设有倾斜状态下规定的油位标记 。 3.6允许温度: 3. 6. 1油的允许温度须不超过 +100'C o国家标准局 1987一06一18 批准1988一03一01 实施 GB 3 8 3 6 .6 一 8 7 3. 6.2油和接触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零部件,其允许最高表面温度须符合 GB 3836. 1 第 4 章的规定。 3.7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零部件,须浸入油中。浸入深度须确保不引燃油面上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具体数值由第 5 章规定的试验确定,但至少不小于 25mm o 3.8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带电零部件可按 3.7 款浸入油中;也可不浸入油中。不浸入油中部分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须符合 GB 3836. 3-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 》第 5章、第 6 章的规定。 3.9额定电压超过 1kV 的电气设备,所有贯穿油面的导线须加以绝缘,属于单极结构者除外. 导体绝缘须延伸到最高油位以上和最低油位以下不小于 l Omm。其结构和布置须能防止在油面上发生任何放电,并须能防止通过毛细作用或虹吸作用造成油的流失. 3.10与油或油气接触的电气元件、电缆、导线的绝缘均须是耐油的。4专用规定 4.1开关和控制器 4.1. 1开关和控制器,例如断路器、负荷开关、起动器、控制器等,允许通断能力须不超过按第5 章试验确定的最大安全通断能力的 750o, 4.1.2在油面下的发热元件、主回路起动器、调节器和控制器须设有保护装置。当油温超过+100 0C时,或油的最高表面温度超过 3. 6. 2 款规定的允许值时,保护装置须能 自动切断电源 . 4.2变压器 非气密性充油变压器,须设置油膨胀器((I 类充油型变压器除外),并须设置保护装置 ,保证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a. 变压器内部出现故障时, b.油温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5试验 电气设备的试验,除按 GB 3836. l 第四篇的有关规定进行外,还须做以下补充试验。 5. 1油温的测定 在额定运行状态下,油的极限温升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对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