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二○二三年五月2考评说明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建立目标,实施安全承诺,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一岗一清单),侧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规范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1.本评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2.评审依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7号)《关于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应急函〔2021〕9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若干规定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地下非煤矿山采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31号)等有关规定。3.达标矿山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1)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2)树立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4(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并考核。(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5)申请二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申请三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7)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9)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0)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4.建设内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包括理念和目标及安全承诺、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双重预防机制(一岗一清单)、现场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持续改进59个要素。(1)理念和目标及安全承诺。理念是指企业树立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思想,目标是指企业所期望实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的预期成果。理念和目标体现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原则和方向,用于引领和指导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承诺是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而建立的一项制度。本要素还包括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和工伤保险的建设内容。安全投入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保障,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支出等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到位。(2)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是指建立健全企业级、部门(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组织,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