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项 目 部 防 震 减 灾 应 急 预 案1 、 总 则1.1编 制 目 的为 了 加 强 对 地 震 应 急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管 理 ,提 高 应 对 地 震 灾 害 的 能 力 , 使 本 项 目 建 设 在地 震 应 急 中 能 够 协 调 、 高 效 、 合 法 、 有 序 进行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 减 轻 经 济 损失 和 施 工 的 影 响 , 确 保 工 程 有 序 进 行 , 特 制定 本 预 案 。1.2编 制 依 据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震 减 灾 法 》 、《 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度防 震 减 灾 工 作 的 通 知 》 ( 陕 交 建 发 [2014]94号 ) 和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结 合 XX 高 速 公 路 工程 LJ-8 标 项 目 部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预 案 。1.3适 用 范 围本 预 案 适 用 于 XX 项 目 合 同 段 内 处 置 地 震 灾害 事 件 应 急 活 动 。1.4 启 动 条 件项 目 部 发 布 本 标 段 临 震 预 防 或 地 震 发 生 后 ,启 动 本 预 案 , 项 目 部 抗 震 救 灾 领 导 小 组 , 统一 领 导 、 指 挥 和 协 调 地 震 应 急 与 救 援 工 作 。1.5 工 作 原 则地 震 灾 害 事 件 发 生 后 , 项 目 部 防 震 减 灾 领导 小 组 立 即 启 动 预 案 , 实 施 地 震 应 急 、 处 置地 震 灾 害 事 件 。项 目 部 是 处 置 本 标 段 一 般 、 较 大 、 重 大 、特 别 重 大 地 震 灾 害 事 件 的 主 体 , 发 生 一 般 、较 大 、 重 大 , 特 别 重 大 地 震 灾 害 后 , 项 目 部抗 震 救 灾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密 切 配合 、 互 通 信 息 、 共 享 资 源 、 协 同 行 动 。 遭 遇特 别 重 大 地 震 灾 害 时 , 请 求 驻 地 办 、 总 监 办 、XX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管 理 处 组 织 领 导 抗 震 救 灾 工作 。地 震 应 急 依 靠 科 学 决 策 , 依 靠 先 进 技 术 手段 , 依 靠 各 劳 务 公 司 应 急 抢 险 突 击 队 , 依 靠地 震 应 急 救 援 志 愿 队 、 相 邻 兄 弟 标 段 施 工 单位 和 地 震 应 急 救 援 志 愿 者 及 人 民 群 众 等 社 会力 量 。2 、 组 织 指 挥 体 系 及 职 责2.1 组 织 机 构按 照 防 震 减 灾 工 作 “ 预 防 为 主 、 防 御 与救 助 相 结 合 ” 的 方 针 , 结 合 项 目 部 施 工 区 域实 际 情 况 , 成 立 项 目 部 工 程 抗 震 救 灾 领 导 小组 ( 组 织 机 构 图 见 附 件 一 )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常 驻 在 安 全部 , 由 安 全 部 主 持 防 震 减 灾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2.2 主 要 职 责项 目 部 抗 震 救 灾 领 导 小 组 ( 以 下 统 称 : 领导 小 组 ) 主 要 职 责 是 统 一 领 导 、 指 挥 和 协 调地 震 应 急 与 救 灾 工 作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1. 按 照 XX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管 理 处 抗 震 救 灾 指挥 部 的 破 坏 性 地 震 震 情 通 报 、 地 震 趋 势 , 确定 应 急 工 作 方 案 。2. 指 挥 各 抢 险 救 援 力 量 立 即 开 展 抢 险 救 灾工 作 , 同 时 派 出 地 震 现 场 抗 震 救 灾 指 挥 人 员 ,必 要 时 请 求 驻 地 办 、 总 监 办 、 XX 高 速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