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安全生产网—安全人的学习资料平台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pdfVIP专享VIP免费优质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pdf_第1页
1/4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pdf_第2页
2/4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pdf_第3页
3/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境护发改价格〔2014)⒛ 08号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 区、直辖 市发展 改革委、物价局,财 政厅 (局 ),环 保 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 的十八届 三 中全会精神,落 实 国务 院 印发 的《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要求,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 目标 ,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现就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排 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⒛15年 6月-1-财环政保部部底前 ,各省(区 、市)价 格、财政和环保部 门要将废气 中的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 于每污染 当量 12元,将污水 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 (铅 、汞、铬、镉 、类金属砷)污 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 当量 1.4元 。在每一污水排放 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 ;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 当量数从 多到少排序 ,对最多不超过 3项 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各省(区 、市)价 格、财政和环保部 门可 以结合 当地实际情况 ,在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同时,适 当调整其他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 区,按高于上述标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倮护。二 、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提高排污费收缴率。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的监测 ,切实提高排污费收缴率。一是对 已经安装污染源 自动监控设施且通过有效性审核 的企业,应严格按照 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 污费。二是扩大以 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⒛14年 底前 ,所有具备安装条件 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完成主要污染物 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并正常运行 ;2015年 底前 ,国 家重点监控企 业 中的钢铁 、造纸、水泥等主要污染行业,实现严格按 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2016年 底前,所 有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 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三是对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无组织排放且难 以在线监控的企业,应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监督-2—性监测数据 ,严格核定排污费。四是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 买专业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 自动监控设施 ,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五是切实加大排污费执收力度 ,做到应收尽收。三、实行差别收费政策 ,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 总量指标 的,按 照各省(区 、市)规 定 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 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各或产 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⒛ 11年 本)(修 正)》规定 的淘汰类的,也 要按照各省(区 、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 于 国家或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 限值 50%以上 的,减 半征收排 污费。各地要加强对超 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动态甄别工作 ,确保 差别排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四、加强环境执法检查 ,主动接 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 门要按照各 自职责,加 强环境执法检查和对排污费征 收情况的检查 ,严厉打击偷排偷放 、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 向社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污费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信息,提高透 明度。要设立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等平 台,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对举报 的违法排污,擅 自减征、免征、缓征排污费等问题,发现一起 ,查处 一-3—起 ,曝光一起。各省(区 、市)价 格、财政和环保部 门要在 ⒛15年 6月 底前 ,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政策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将联合建立排污费收缴情况季度通报制度 ,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地 区,将 予以通报。抄送: 中央改革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4—Ⅷ腽嚣髂骼雠搽椭腽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pdf

国企EHS+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国企EHS小张,专门收集EHS资料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