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搞好学校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师生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学校的2%作为学校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学校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安保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0、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四、学校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五、学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六、学校报账员负责对安全生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七、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八、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九、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学校校委会讨论决定。十、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中学20XX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