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成:文永杰审核人: 批准人:分发部门: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部0. 更改记录版 本更新日期备件人更 改 简 述1.02013.6.1赵甘霖新发行1.12015.6.1文永杰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1.22017.9.23文永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1. 目的2. 适用范围3. 职责4. 内容5. 程序6. 隐患治理7. 预测预警8.相关记录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4.内容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4.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3 档案建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程序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5.4 排查方法5.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生产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4.2 部门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部门长组织,部门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5.4.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长,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4.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5.4.5 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节假日应有专人值班。 5.4.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4.7 季节性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全厂专(兼)职安全主任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 5.4.8 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