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责任制的制定责任制的制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初稿,然后下发到各部门及各类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下发执行。二、责任制的沟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与部门及各类人员沟通,反馈在执行中的意见和要求,为年末的责任制修订积累资料。三、责任制的培训责任制审定下发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各部门和各班组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起的相应责任,对各自的责任要做到应知、应会,同时明确应受到的奖罚条件。四、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末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平时沟通掌握的资料和执行中反馈的意见要求,组织有总经理参加的各部门负责人的评审会议,汇总评审意见,修订安全生产职责,评审与修订要有记录,并存档保存。五、责任制的考核考核机构1、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管理部门。 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