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鲁消〔2023〕194 号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切实做好我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管工作,依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工作部署,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消办〔2022〕55 号)一并抓好贯— 2 —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请及时上报总队。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 年 12 月 14 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 —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室内商场(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商店、市场等)、宾馆(含民宿);(二)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且经营可燃物品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场(商店、市场);(三)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饭店);(四)座位数大于 3000 个的公共体育场(馆)、座位数大于2000 个的公共会堂;(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900 平方米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KTV 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含酒吧、— 4 —茶社、咖啡厅);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游乐场所;5.室内保龄球馆、旱冰场、冰雪娱乐、桑拿浴室、足疗、美容美发美体、棋牌室、健身俱乐部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和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医院;(二)住宿床位在 50 张以上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养老院)、福利院、医养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三)大、中型幼儿园、托儿所;(四)学生住宿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三、国家机关(一)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二)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纪委监委办公楼;(三)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党委政府部门机关、社团组织办公楼。四、广播、电视、报社和邮政、通信枢纽、银行、证劵交易所(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办公场所;(二)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的城— 5 —镇邮政、通信枢纽单位、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一)候车厅、候船厅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二)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场所(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平方米的展览馆;(二)藏书 50 万册以上的公共图书馆;(三)二级以上国家博物馆、国家档案馆;(四)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五)3A 级以上的旅游景区;(六)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发电厂,电压 220kv 以上的地区变电站、换流站,电化学储能电站,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单位(一)设有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000 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者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6000 平方米的乙类厂房,或者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乙类高层厂房的企业;— 6 —(二)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三)营业性一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城市建成区内的营业性二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四)设有占地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的甲、乙类仓库,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者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