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YZ0904-2009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904-2009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06】71 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本指南共分 13 章,主要由总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现场恢复、保障措施、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事故调查等内容组成,其中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措施,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是本预案指南的技术基础。本指南较为详尽地叙述了企业应急管理所应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路线,阐述了企业如何建立客运架空索道事故专项预案、确立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问题。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多年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用于基层技术人员应急救援工作时借鉴和参考。使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时,考虑自身应急资源情况,结合实践,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解释。本指南由国家客运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人员有刘京本、甄正义、张强、张宏伟、赵安敏、缪勤。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吴旭正、石少华、刘牧玲负责统稿,郭元亮主审。由于应急事业的不断发展,编者水平所限,本指南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I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904-2009目 录1 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2 应急救援岗位职责3 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3.1 单位的自然概况3.2 索道主要技术参数3.3 救援资源4 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4.1 客运架空索道危险源分析4.2 客运架空索道部分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5 预警和预防机制5.1 客运架空索道预警范围5.2 预防措施5.3 预警准备5.4 客运索道故障6 应急响应6.1 第一时间处置6.2 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6.3 事故确认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6.4 事故外部报告程序6.5 事故监控措施6.6 事故现场的警戒与人员疏散6.7 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6.8 保护乘客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II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904-20096.9 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7 应急作业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7.1 客运架空索道事故的现场紧急处置技术7.2 应急救援技术方案7.3 部分水平救援的方式方法7.4 应急作业技术采用效果的评判和改进8 现场恢复8.1 应急救援终止条件8.2 现场清理和恢复8.3 应急救援结束9 保障措施9.1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9.2 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9.3 应急队伍保障9.4 培训和演练9.5 执行的法律规范9.6 其他保障10 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10.1 预案编制一般步骤10.2 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10.3 预案管理10.4 预案的更新10.5 预案上报10.6 监督检查11 事故调查11.1 事故现场的保护11.2 事故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11.3 情况调查11.4 资料调查11.5 现场调查12 附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III客运架空索道事故水平应急救援预案指南 YZ0904-200912.1 名词术语12.2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12.3 制定与解释13 附件13.1 重点设备事故救援方案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