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条例办图网设计部前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当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条例》实施的背景2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3如何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继续保持优良作风4《条例》逐条解读4《条例》逐条学习解读5目录《条例》内容简介1《条例》内容简介第一部分《条例》内容简介消防救援衔是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1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2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3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4《条例》内容简介132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强化队伍指挥、管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4《条例》出台意义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条例》内容简介《条例》共7章28条对消防救援衔的称谓、等级、授予、晋升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1根据《条例》2《条例》内容简介管理指挥人员设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三等十一级132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设置专业技术高级指挥长和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二等八级;设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共三等八级《条例》内容简介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消防救援人员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且经培训合格,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在执行消防救援任务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晋升。消防救援衔授予《条例》实施的背景第二部分《条例》实施的背景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支队伍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根据中央改革部署《条例》实施的背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明确指挥层级、指挥关系和指挥责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高效。01遂行任务的需要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的等级和身份,有利于按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确保队伍正规有序、纪律严明。02严格队伍管理的需要《条例》实施的背景消防、森林两支部队为成建制划转,原来实行武警军衔制度,转制后继续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实现改革平稳过渡。03适应队伍转制的需要消防救援职业风险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实行专门衔级制度,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崇高荣誉,对于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队伍忠诚履职具有重要作用。04增强职业荣誉的需要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第三部分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为加强对队伍的统一领导指挥,将消防救援总监授予应急管理部正职。目前,授衔范围主要是公安消防、武警森林两支部队转制人员。下一步,将根据需要对安全生产等其他专业力量择优整合,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也可以授衔。消防救援衔的授予范围包括哪些?条例明确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应急管理部对这支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总的是要规范管理、保障待遇、稳定队伍、提高战斗力,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在衔级称谓上,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突出“指挥”特点,称为总监、指挥长、指挥员;消防员主要体现“消防”特点,称为消防长、消防士、预备消防士。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消防、森林部队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