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4 号库房“7·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7 月 21 日,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 4 号库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5 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49.9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合川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 号库房‘7·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和技术组。同时邀请合川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① 本调查报告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均为 2014 年版本。— 2 —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年产 6 万吨日用玻璃制品节能玻璃窑炉及其配套生产线项目。工程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天顶工业园区。工程规模:年产 6 万吨日用玻璃制品节能玻璃窑炉及其配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 33141.18 ㎡,由 3 号厂房、4号库房、5 号库房、6 号厂房组成。其中 3 号厂房建筑面积 19368.5㎡,层数 3F,建筑高度 20.9m;4 号库房建筑面积 6228.71 ㎡,层数 1F,建筑高度 25m;5 号库房建筑面积 1111.91 ㎡,层数 1F,建筑高度 16m;6 号厂房建筑面积 6432.06 ㎡,层数 1F,建筑高度 14.3m。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等。事故库房设计情况:本次坍塌事故所涉建筑物系 4 号库房,结构形式为轻型门式刚架结构,属于在建房屋建筑工程。4 号库房设计由 64 根钢柱、6 根抗风柱、16 根钢梁组成,钢柱与抗风柱截面形式均为 H750×300×10×16,钢梁截面形式为 H(400~700)×180×10×12,设计风荷载为 0.4KN/㎡,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4 号库房设计长 120m,宽 48m,长边布置 16 根间距 8m 钢柱,编号 1~16 轴。短边除两端 1 轴和 16 轴布置 4 根钢柱和 3 根抗风柱外,2~15 轴均布置 4 根钢柱。短边编号为 A~G 轴,其中 ACEG轴为钢柱轴,BDF 轴为抗风柱轴。1~16 轴布置 16 根变截面型钢— 3 —梁,钢梁分别与钢柱和抗风柱栓接连接。钢柱、型钢、钢板材质均为 Q335B。柱与柱之间设三道系杆,柱顶梁与梁之间设一道系杆,系杆材料为φ114×3。柱间支撑共设四道,布置于 1-2 轴、5-6 轴、10-11 轴、15-16 轴,材料为 2L125×8,相应位置屋顶水平支撑 2L90×6。系杆、支撑材质均为 Q235。柱脚下方采用 4根φ24 螺杆连接,螺杆预埋于地面混凝土内,螺杆在柱脚钢板位置,上面设两个螺母和垫板,下面设一个螺母,未设垫板。柱脚钢板与地面间隙为 5cm,采用混凝土二次浇筑。螺栓材质为 Q235,柱脚混凝土强度标号为 C30。檩条材料为槽钢 250,材质为 Q335B(见图一至图四)。图一4 号库房空间设计结构图(不含檩条)— 4 —图二房顶平面图图三立面图图四1 轴、16 轴侧面设计图事故库房实际施工情况:事故发生时,4 号库房已完成全部70 根 H750 型钢柱、16 根型钢横梁安装和部分系杆安装,未安装— 5 —支撑和檩条,柱脚未浇筑二次混凝土。经调取事故现场录像视频证实,4 号库房钢结构工程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开始安装第一根钢柱,7 月 9 日完成全部钢柱安装,7 月 10 日开始安装钢梁,并安装系杆、女儿墙柱,7 月 21 日安装部分女儿墙柱。图五 钢柱安装过程图图六 坍塌事故现场图(二)事故工程参建单位基本概况1. 建设单位: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玻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903641589X;法定代表人:庞**;类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