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 EHS 管理手册 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 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1目的1.1对为金达公司服务的全体承包商进行有效的 EHS 管理,确保在金达公司内作业的承包商在 EHS 方面符合公司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程序。1.2程序中的要求与操作说明是为了减少和消除在公司现场工作的人员以及设施的风险而制定的最低要求。2定义2.1承包商——根据合同在公司场所进行工作的非公司的人员和组织,他们与公司签有业务合同,或向公司提供设施、人员或服务。2.2项目负责人——是指金达公司委派的,对项目 EHS、质量、进度和费用等全面负责的人员。承包商管理的主责部门应对每一个承包商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2.3项目安委会——当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时,为项目而成立的由业主、总包、监理、承包商代表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2.4现场 EHS 管理小组——对于建设规模相对较小或一些零星的小项目,由公司委派的 EHS 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和承包商代表共同成立的现场EHS 管理小组。3适用范围3.1本程序适用于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3.2本程序是针对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承包商而制定的管理体系、制度和基本要求。对于一些零星、短期的低风险服务承包商,可参照本程序执行。3.3根据承包商的工作内容和风险等级,承包商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程序、制度和标准的要求。4职责4.1EHS 部4.1.1 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并维护程序的正常运行;4.1.2 检查监督各部门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4.1.3 协助和指导责任部门建立本部门的承包商 EHS 管理制度;4.1.4 负责及时更新本程序和相关的公司 EHS 制度标准,确保主责部门提供给承0 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 包商的文件是最新版本。同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来协助主责部门让承包商完全理解其中的要求;4.1.5 参与相关承包商 EHS 检查、审核和评估活动,重点审查责任部门所做的中期和完工评估报告;4.1.6 对 EHS 培训、评估、程序执行和工作风险分析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4.2责任部门4.2.1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承包商 EHS 相关管理制度;4.2.2 负责组织资格预审会议;4.2.3 确保承包商合同文件中加入 EHS 合同条款;4.2.4 针对承包商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4.2.5 暂停和取消承包商资格;4.2.6 在得到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同意后中止合同;4.2.7 协调现场的 EHS 管理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包括与承包商进行 EHS 管理程序的交流和培训;4.2.8 组织实施承包商的中期和完工评估,完成评估报告;4.2.9 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责任状,并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进行奖励和惩罚;4.2.10建立《合格资质承包商名单》,报 EHS 部备案。4.3项目负责人4.3.1 负责组织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风险等级;4.3.2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新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和评估;4.3.3 在合格承包商名单中推荐、选择承包商;.4.3.4 组织协调承包商的招投标工作;4.3.5 组织召开承包商进场前的交底会;4.3.6 负责告知承包商公司所有相关的 EHS 程序和规定;4.3.7 确保承包商的工人在入场前接受公司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并得到出入证;4.3.8 提供给承包商其有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并向承包商索取其带入厂区的危险化学品的 SDS;4.3.9 确保所有承包商的事故立即报告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照《事故分类和报告程序》的要求进行事故上报;4.3.10 审查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出门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或项目组长批准;4.3.11 定期参加承包商的安全会;1 承包商 EHS 管理程序 4.3.12 收集承包商的安全月报,并整理后提交给 EHS 部;4.3.13 签署承包商开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确保开工和施工满足安全要求;4.3.14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的各种检查和评估,确保所有已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得到整改,对好的表现和业绩予以认可,对整改不及时或 EHS 业绩较差的提出整改要求或向部门经理、现场安委会或现场 EHS 管理小组提出建议,包括:罚款、停工、中止合同和取消合格承包商资格。4.4项目安委会和现场 EHS 管理小组4.4.1 负责制定项目的 EHS 管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