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目前全省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商住楼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等隐患和问题。为切实预防和遏制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消安委《广东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市消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有效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降低高层住宅火灾风险,全面提升高层住宅火灾预防能力。二、行动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7 月 8 日。三、整治对象高层住宅、高层商住楼。四、整治措施(一)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提醒。DD 市消防大队与 DD 市物业协会牵头,于 4 月 24 日前召开一次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管理人约谈提醒会。会后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一份隐患自查自改承诺书,并将承诺情况由湛江市消防支队组织在主流网站对社会公告。(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4 月 30 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重点部位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并报消防大队备案。(三)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检测。5 月 15 日前,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保、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高层商住楼,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具有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维保合同,明确维保责任。检测报告及维保合同报消防大队备案。(四)开展一次生命通道清理。4 月 30 日前,结合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占用建筑屋面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三清一查”活动(即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老旧电气线路)。 (五)开展一次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场地专项治理。4 月 30 日前,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商住楼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所有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均应画线明确,设置明显标识和禁停标志,撤除违规停车区域,拆除固定障碍物。消防大队要会同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对经检查发现的问题仍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消防大队要按照“防消联勤”工作要求,结合“三查六熟悉”训练,会同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和高层商住楼逐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逐栋门口或者电梯口张贴消防宣传提示,逐个小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指定专人跟踪隐患整改进度,逐一建立档案台帐,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组织辖区消防中队分楼院、住宅小区等不同类型,开展消防设施测试,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逐个小区开展一次熟悉演练。(七)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大队要按照“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加大隐患整治和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惩戒。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通报住建和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消防违法行为在各主流媒体上曝光。(八)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各乡镇街道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各级讲师团,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和高层商住楼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进小区”活动,组织小区居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可结合各中队熟悉演练一起进行)。同时,加...